某单位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将设备提供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3.3自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3.4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3.5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通过“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且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1.现场报名: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2.线上报名:因疫情防控原因等不便现场办理的投标供应商可将上述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线上报名)以获取《项目报名表》及后续操作提示,同时将上述报名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及《项目报名表》纸质版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05室。报名材料以送达青岛市市北区启迪协信科技城9号楼3楼并由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为准。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①因疫情防控原因,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快递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编号;如若确需出席现场开标的,须按照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出席开标现场。
②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递交时间以送达青岛市市北区启迪协信科技城9号楼3楼并由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为准。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投标供应商如采用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