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足不出户网上阅卷枣庄中院这份操作指南请查收!
搜索“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按操作步骤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点击“网上阅卷” 模块进入阅卷页面。
1、随案卷宗:指的是在案件未结案之前产生的相关的材料,包含当事人上传的材料、法院扫描上传的材料等。
该模块数据是由系统自动推送的除刑事案件外的未结案件的随案卷宗,点击“查看”可以进行卷宗的查看,无需借阅。
此模块是已结案件的卷宗借阅。案件结案后若需查询电子档案的正卷,在此模块进行申请,需要法官审批后方可查阅。
点击“增加申请”按钮进行借阅,可以根据查询密码或案号进行借阅, 输入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申请提交。
①当事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
②律师: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
③其他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
点击卷宗查看一栏对应的“查看”按钮进行卷宗的查看,查看有效期为审批后的 30 天。
进入“网上阅卷”模块后,点击右上角“帮助”按钮,也可以查看互联网阅卷当事人使用手册。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足不出户网上阅卷,枣庄中院这份操作指南请查收!》